1.我国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行为是指私自捕捞、运输、售卖、收购、储存、加工和出口未经合法授权的野生水生动物和植物等水产品。这些行为严重影响水产资源可持续利用,扰乱市场秩序,损害消费者和相关企业的利益,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非法行为。
2.我国刑事立案追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标准主要包括:一是非法捕捞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,即总价值达到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捕捞数量、重量达到一定标准;二是构成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,如非法捕捞、非法收购、非法出售等;三是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并造成较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严重的。
3.除了以上标准,还需要注意的是,追诉时需充分考虑调查和证据收集的难度,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,比如采用行政处罚并注销相关证照、暂扣非法捕获的水产品等。总的来说,刑事立案追诉非法捕捞水产品需要权衡利弊,科学公正地判断案情,维护社会公正与法治。
4.在建设生态文明、共建共享、共同发展的新时代,保护水产资源,维护市场秩序,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,不仅仅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,更需要广大公民的自觉遵守和共同维护。作为全民的责任,我们应该倡导绿色生活理念,从自身做起,保护水产资源,推广健康生态的消费方式,共建和谐美好的社会。